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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张通过在费城起草的新宪法时,《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嘲笑了《邦联条例》所造成的软弱中央政府的“低能”。 近 225 年后,各派批评家都认为美国政治体系功能失调,甚至病态。但他们没有提到宪法本身在造成这种病态的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为了讨论的目的,忽略那些有助于加强奴隶制直到奴隶制被残酷的内战消灭的条款。从参议院开始,赋予加利福尼亚州和怀俄明州平等的投票权;佛蒙特州和德克萨斯州;纽约和北达科他州。 考虑一下,尽管自二战以来大多数美国人都表示反对选举团制度,但今年我们将参加另一场由民主党和共和党之间摇摆州主导的选举,而最大的三个州将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 。 我们所吹嘘的“三权分立”和“权力平衡”制度——这是建国者对派别不信任的遗产——意味着我们很少有任何可以真正被描述为“政府”的东西。除了一党对众议院、参议院、白宫和最高法院这四个权力机构的控制松散的罕见例子外,都存在陷入僵局的威胁。 选举的意义越来越小,至少在产生与美国面临的挑战一致的结果方面是如此。 但如果我们必须选择宪法中最糟糕的部分,那肯定是第五条,它使我们的宪法成为世界上最难修改的宪法之一。最后一次重大的宪法修改是 1951 年添加的第 22 条修正案,限制总统只能连任两届。
修改国家宪法几乎不可能,这不仅阻碍了必要的改革;它还使讨论显得徒劳,并导致自满地拒绝认为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事情并不总是这样。在 1912 年的选举中,过去和未来的两位总统都对宪法的充分性提出了严重质疑。西奥多·罗斯福会允许国会推翻最高法院使联邦法律无效的决定,而伍德罗·威尔逊则基本上支持议会制,并且作为总统,试图表现得更像总理而不是国会的代理人。接下来的几年颁布了修正案,确立了联 新西兰电话号码列表 邦所得税、参议员直接选举、禁酒令(干法)和妇女投票权的合法性。 崇敬。像这样的辩论可能不会发生在巴拉克·奥巴马和米特·罗姆尼之间。像大多数当代美国人一样,他们显然已经失去了认真思考宪法如何为我们服务的能力。相反,宪法几乎笼罩在宗教崇拜之中(事实上,摩门教神学将其视为神圣的礼物)。 什么可能是彻底的改革?我们可以评估 50 个州的宪法,这些宪法更容易修改。已召开超过230次州制宪会议;每个州平均有近三部宪法(例如,纽约就有第五部宪法,于 1938 年通过)。 今年,俄亥俄州人将投票决定是否召开新的制宪会议;与包括纽约州在内的其他 13 个国家的宪法一样,该州的宪法规定选民可以选择定期投票,通常是每 20 年一次。 另一项改革将寻求解决国会的僵局。我们可以允许每位新当选的总统提名 50 名众议院议员和 10 名参议院议员,任期均为年直至下一次总统选举。

总统将根据真实的计划而不是空洞的言辞来评判。 如果增加总统权力似乎太令人畏惧,那么解决方案可能在于减少(如果不是消除的话)总统否决立法的权力,并回归真正的两院制,而不是美国实际运作的三院制。例如,我们可以允许众议院绝对多数或国会整体投票来打破国会两院之间的僵局。 我们也可以受到至少在某些方面允许直接民主的国家的启发。 加利福尼亚州是唯一一个宪法功能比美国更失调的州,允许通过投票箱修改宪法。更明智的是,缅因州允许其公民废除他们认为令人反感的法律。对“奥巴马医改”进行全国公投,而不是让九名政治上不负责任的法官来决定,我们的境况不是更好吗?即使我们想保留对国家立法的司法审查(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法官认为我们可以不这样做),也许我们应该效仿北达科他州或内布拉斯加州,它们要求法院的绝大多数人宣布州法律无效。例如,为什么不需要最高法院九位法官中的七位的投票来推翻国家立法?或者考虑一下这样一个事实:几乎所有州都拒绝了由总统任命然后由参议院确认的法官模式。大多数州法官在某种程度上都对选举负责,几乎所有人都必须在一定年龄退休。许多州设立了委员会来限制提名过程的政治化。 早期选民真正令人钦佩的是他们愿意评论甚至废除《邦联条例》。没有必要相信 1787 年宪法应该以同样的方式被废除,因为我们早就应该认真讨论它在造成美国政治的令人沮丧(和沮丧)状态中所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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